问题 | 没有离婚证,如何办理再婚的结婚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所提问的问题是关于离婚证对于再次缔结婚姻关系的具体影响。
实际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并不一定需要出示离婚证。 现今,新人只需提供各自的户籍证明文件(户口簿)、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 此外,还需要申请人提出无任何近亲属关系的声明,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若需提供无配偶证明,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获取,并非必需具备离婚证书。 就特殊情况而言,如果您曾经历过法院的有效判决,则可以持有《判决书》及由法院颁发的《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再度结婚的相关手续; 然而若是无法提供判决书,您可能需要与前任伴侣共同手持离婚协议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随后才能继续履行再婚登记事宜。 针对更为具体的情况,例如您的离婚证不幸遗失,那么您只需携带本人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如户口本、身份证)前往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构或者您的常住人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即可。 申请补发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同理也须按照正常的结婚登记流程办理。 以下是详细的步骤流程供您参考: 首先,请您务必携同所有必要的辅助文件共同前往一位同时拥有常住户籍的成年人的区级或县级民政局(若为乡镇民众,建议前往镇级政务中心办理业务)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补办或重新建立结婚登记关系的流程同理亦适用。 第二步,两位申请者请在婚姻登记官的见证下,亲自填写并签署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第三步,请两位申请者当着婚姻登记官的面,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签字确认。 最后,我们将对各位递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及声明进行严格审核,如所有条件均满足,即会予以批准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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