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撤销婚姻的法律程序,其时效设定为一年之内。
具体来说,关于撤销婚姻的申请,有以下几种法定情形: 首先是因受胁迫而需要进行的撤销手续,此类情况下,申请人应该在结婚登记之日开始计算,从这一天算起,要求申请人必须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其次是被非法限制了人生自由的当事人,他们若想申请撤销婚姻,需要在重新获得人身自由后的一年内提出才有效; 最后一类的情况则是涉及到一方存在重大健康问题,却未能如实告知对方,在此情况下,如果另一方想要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也需要在知晓或应该知晓该撤销事项之日起的一年内提交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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