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开庭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出婚姻诉讼请求并进行庭审的过程中,您往往需要提供以下几种必备的文件资料:
首先是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 其次是结婚证书,这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法律凭证; 再次是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果您与配偶具有后代的话); 此外,为了证明您和丈夫或妻子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达到了不可挽回的破裂程度,还应当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比如家庭暴力的相关记录、出轨的实据等等; 最后,还需要提供有关于财务方面的信息和证据,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以及各种银行存款账户详细清单等。 除此之外,如果您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需要提供更多的相关证据来证明您具备稳定的经济来源和优越的生活环境等优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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