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前老公隐瞒病史婚姻还有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众多夫妇当中,男方在婚前对自身病情有所隐瞒的情况屡见不鲜。
虽然这种行为可能已经构成违法行为,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并不足以导致婚姻无效。 然而,对此情况,女方仍然具有权利通过司法程序去请求法院撤销这段婚姻。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仅明确规定了下列三种婚姻视为无效: (一)重婚行为; (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的婚姻关系; 以及(三)双方当事人均违反法定年龄标准而缔结的婚姻。 当然,如果一方在结婚之前患有重大疾病,他们应该在进行婚姻登记前主动如实告诉对方相关事实。 若未履行该义务并且故意隐瞒重要信息,那么另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撤销婚姻关系。 在此情况下,女方必须要意识到自己享有撤销婚姻的法定权利,并应在得知或理应知晓这一撤销事由后的一年之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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