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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到场办理结婚证法院应该撤销结婚证吗
分类 婚姻家庭-结婚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明确要求,若有一方在婚礼举行过程中未能亲自出席,则无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婚姻登记手续办理,从而也就不会存在类似于一方已婚但却未能完成婚姻登记的情况。
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的婚姻缔结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男女双方必须完全出于自愿;
其次,双方均需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限制;
再者,必须遵循一夫一妻制原则;
最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得存在任何法律所禁止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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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8: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