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户口结婚后一方多久可以迁入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外省人员与海南公民缔结的婚姻关系,为了户口得以顺利迁移至海南地区,必须符合一个严格的条件——即夫妻双方须在海南连续居住满三年方可提出登记申请。
依据海南省现行的户籍管理法规,所有非本省籍居民在海南省建立家庭之后,需要遵守同样的要求,即是确保他们在海南境内连续生活满三年后,方有权利提交正式的户籍迁入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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