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丢了一个怎么补办另一个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一方婚姻证书不慎丢失,则当事人可依据户口簿与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官方机构或另一方当事人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中心申请补办。
婚姻登记处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文书档案进行仔细核实,确认无误后,将会为相关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及离婚证。 如遇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坏等情况,当事人同样可以凭借户口簿和个人身份证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构或另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婚姻登记处在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全面核查,确保真实准确之后,便会为其重新颁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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