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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酒席了没领证算事实婚姻吗
分类 婚姻家庭-结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实际上并不完全如此。
回顾到公元1994年2月1日前,对于男女双方法律层面上是否已具备结婚之实体条件,也就是男方年龄需达到22周岁以上,而女方则要满足20周岁以上这一标准的情况下,可以依法按照事实婚姻来进行对待和处理。
然而在此之后,如果男女双方依然符合结婚的实质性规定,那么当地人民法院必须明确通知他们在案件正式受理之前及时地补办结婚登记手续;若未按照法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的,将被视为解除同居关系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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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