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疾病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为在我国现行法规准则下,被明文规定禁止结婚的病症范畴:
首先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这类型疾病是由基因突变或遗传缺陷所引起,以致使患者无法完全甚至部分地丧失自我照顾及独立生活的能力,其后代接触此类疾病的概率较高,医学界普遍认为这类疾病不适合进行生育以便避免新生命受害。 其次是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在医学领域中被视为可能对婚姻和生育造成重大影响的传染性疾病也同样被禁止结婚。 除此之外,精神类疾病特别是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以及其他具备严重程度的精神病,同样属于国家法规禁止结婚的范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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