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随州结婚证在哪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希望缔结良缘并予以婚姻合法认证的男女双方,需齐备指定证明文件并共同前往常驻户籍所在地的市、县两级民政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所属之民政机关)进行登记仪式。
然而,婚姻登记的条件尚包括以下四点不容忽视: 其一,男女双方皆须本着自愿原则,主动选择合意的伴侣; 其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男性需年满22周岁,女性则为20周岁; 其三,双方当事人务必保持清白之身,即未曾婚配、离异或丧偶; 其四,双方应不存在直接血亲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规定的有效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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