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需要的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再婚需要以下这些程序:
(一)申请 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要注意的是: 离过婚的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二)受理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材料。 (三)审查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四)登记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五)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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