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结婚怎么登记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字、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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