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近亲结婚范围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禁止结婚的情况中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也就是从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计起,算第一代,依此类推。如表亲结婚,双方的外祖母属第一代,双方的母亲属第二代,表亲结合就是第三代。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亲结婚。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父辈与子辈之间才属于三代以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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