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公证遗嘱具有最优先的效力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经由公正并载明记录的遗嘱在过往历史上享有崇高尊崇和优先处理权,然而依据现行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废止了公证遗嘱的优先地位。
现今社会中,若存在多份相互冲突的遗嘱,则应以最后订立的那份遗嘱作为最终执行依据。
此项变革充分彰显了对于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与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21: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