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拆迁时继承人如何确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房地产权益的遗产分割过程中,关于继承人权益确认事宜,首要的考量因素便是逝者是否留下了书面遗嘱。
若确实存在且具有约束力及执行效力的遗嘱文件,将依照遗嘱所载的内容对相关权益予以明确界定。 反之,若无遗嘱之类的规定,那么将依据法律赋予的继承次序来对权益进行认定。 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第一顺位着重考虑的是逝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作为继承人,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例如亲属关系证明文件、房产证书等等,以此完善自身的继承权利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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