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无效情形有哪些种类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公证书之所以被确认为无效,通常是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公证程序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 例如,公证员没有依照法定职责履行审核和核实的义务,从而破坏了公证流程规定。 其次,遗嘱所包含的条款内容违反了法律或是行政规章制度中有关强制性的规定。 例如,对非本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分配处理就是一个常见的例子。 再次,遗嘱是在受到欺诈、威胁等不当影响之下订立的。 最后,公证过的遗嘱内容与实际情况相违背。 如描述的财产状况出现错误,或者遗漏了某个关键的继承人。 除此之外,如果公证机构越权行事或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公证过程,也将会导致遗嘱公证书失效。 总而言之,务必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公证程序来坚守遗嘱公证的严肃性和严谨性,以此保障其合法有效的性质。 对于公证遗嘱效力上的疑问,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寻求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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