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一方过世后房产如何继承给孩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父母一方不幸辞世之后,涉及房屋所有权转让予子女之事宜便变得较为繁杂棘手。
若逝者生前已立下切实可贵且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出其名下房屋产权应归属于某个子女所有,那自然应当尊重并遵循遗嘱上的安排和决定; 然而若是没有任何明文的遗嘱存在,那就得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进行继承处理了。 在此情况之下,身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子女,将参与到与其他同样具有第一顺位继承权的人(例如仍然健在的另一方父母、配偶等等)共同分享该房屋的所有权份额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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