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继承需要什么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宅基地的继承问题通常需准备以下几种合法证明文件:
首先是证明已故房主的死亡证明; 其次,需要提交相关书面证明以确认继承人与房主之间的血亲或姻亲关系(此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户籍证明等); 第三,需提供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明; 最后,继承人的个人身份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由公证机关开具的公证书或是法院公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等作为辅助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宅基地本身无法直接继承,但是其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却是可以依法继承的,这也意味着继承人将可代为行使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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