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剥夺继承人继承权的规定条款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继承人犯下了以下任何一项罪行,便会失去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了争夺财产利益,不惜害人性命,害死其他继承人; 3.无视被继承人的存在,对其实施遗弃,甚至是虐待,情节恶劣至极; 4.采取非法手段,如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且情节严重; 5.使用欺骗、威胁等手段,强迫或阻碍被继承人设立、修改或撤销遗嘱,情节严重。 然而,如果继承人能够真心悔过,得到被继承人的宽恕,或者在被继承人去世后,遗嘱中仍保留其作为继承人的名分,那么该继承人则不应丧失他/她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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