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继承顺序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遗产继承之顺位依次如下:
在第一顺位中,依次排列着配偶、子女及父母; 而在第二顺位中,则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以及祖父母与外祖父母。 当继承权伊始之时,应优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进行承袭,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不可享有权利; 如若在首个顺位中并无任何继承人存在,那么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才能获得权益。 在此过程中所提及的子女,不仅包含了合法婚姻下产生的子女,也包括非法婚姻所生育的子女、合法收养的子女以及对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对于父母这一范畴来说,亦涵盖了亲生父母、合法收养的父母以及对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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