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范围和顺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之遗产涵盖各类法定权益,诸如公民个人名下的合法收入、居住房产、积蓄储蓄、日常生活所需物品、森林树木、家养牛羊及各类禽类、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残留物品、图书杂志、法律许可公民持有的生产工具以及其他法定应有财产,如著作、发明专利中拥有的相关权利。
在法定继承顺序方面,首先应依次顺位考虑配偶、子女、父母这三类直系亲属; 若已是如此情形,则更为紧随其后的便是尊重兄弟姐妹、尊长的祖父母,以及前者的外祖父母。 继承启动之后,将首先由头号顺序继承人依次继承,倘若仍有空缺或尚未分配到第一顺位继承人手中的部分,则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予以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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