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是当事人在缔结婚姻之前所积累下来的个人财富,这其中涵盖了婚前购置的房产及汽车等等。
其次是在遭受人身伤害后所得到的赔偿或补偿款项,例如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伤残赔偿金。 再者就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属某一方所有的财产,例如遗嘱中明确指出仅由某一方继承的遗产。 最后则是专属于某一方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例如个人的衣物、化妆品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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