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的继承顺序是如何排列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传承的顺位,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配偶、儿女以及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接着是兄弟姐妹、祖辈以及孙辈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一旦遗产传承事务启动,便会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传承处理,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不必涉及此项责任。 若在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进行遗产分配。 这里所指的儿女范畴,包含了婚生的、非婚生的、领养的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同样地,父母也涵盖了亲生的、领养的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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