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有房产丈夫过世怎么继承费用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中的一方不幸离世以后,若要实现继承成本的最小化,一个比较普遍并且经济有效的方法便是进行公正遗产继承。
这个过程中,继承人们需经过充分的协商与共识,然后由公证机构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最终依据公证书实施房产的过户。 相对于其他流程,此方式在手续上相对简单明了,且所需支付的费用也颇为合理。 然而,务必注意的一点是,在公证程序进行期间,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必须积极地参与其中,并表达其明确的同意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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