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继承父母的房产最便宜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承继父母所遗留之房产,无疑常被认为是最为经济实惠的途径。
然而在这一过程之中,牵涉到多种相关性费用的承担,其中最为显著的便是公证书费及印花税。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若该房产系父母二人唯一的居住用房,那么有可能无需再支付额外的税费。 然此类继承形式亦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在于,其必须在父母双亲离世之后方能得以实施; 而且其附加条件也制约了子女将来可能发生的出售行为,届时有可能面临大量的个人所得税支付。 与之相比,捐赠乃是另一种将房产无偿转让于子女的手段,以此可规避将来出售时所需承担的各种税费,唯有在捐赠时需负担3%的契税以及印花税等相关费用。 最后,父母与子女之间通过交易实现房产转移也是一个选择。 这种方式实际上就是父母将房产直接出售至子女名下,若在此基础上能够满足“房屋持有时间超过5年并为家庭唯一”的条件(这里的5年加上唯一条件简称“满五唯一”),便可减省诸多税费,如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因此,最终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房产传承,实应视个体具体情形而定,包括对未来房产出售预期、对税费成本的考量以及是否满足诸如“满五唯一”这类特定的条件等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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