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房产纠纷怎么解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家庭财产争议,尤其是父母房产方面的问题时,房产的所有权人有权重新制定关于该房产的处理方案。
然而,当父母离世之后,他们所拥有的财产便会成为遗产。 此时,如果父母在生前并未就此订立任何形式的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那么继承人将依据法定的继承顺序来平均分配房产份额。 具体来说,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在继承过程中,首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无权参与。 若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无人继承,则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接手。 在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中,他们对遗产的继承份额通常应该保持平等,但如果所有继承人能够达成共识,也可以选择不采取平等原则。 继承人需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心进行相关登记手续的办理。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死亡证明文件、遗嘱或全体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等,同时也可以提交经过公证的相关文件或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若父母曾经留下真实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应严格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规定执行。 如继承人对房产分割存在异议,他们之间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也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 或者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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