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过世留下房产怎么继承交税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父母离世后,其所遗留的房产继承一般情况下并无需缴纳任何税费。
依照我国当前实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法定继承人透过合法的继承途径,接手和拥有土地及房屋的所有权时,是可以豁免征收契税的。 然而,在整个房产继承过程当中,还是有可能会产生一些额外的费用,如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支付的公证费用,以及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需支付的登记费用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下: 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当继承行为正式启动之后,将优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权参与; 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缺失或放弃继承,那么才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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