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继承人的顺序排列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权人顺位,乃依据法律明文所定之序列高低,以确立有权继承被继承人财产者所处之内涵。
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以首次顺位为原则,即由顾念来确定有权享用该特权的亲属群体。 其中,首要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及父母。 对于子女一项而言,涵盖了所有因婚姻关系诞生之子女、非合法婚姻期间生育之子女、经收养关系而成为家人的子女以及与父母之间存在抚养义务之继子女。 至于父母这一环,则涵盖生身父母、有父子或女关系的养父养母以及同样与父母间存在父子或母女关系的受领养继父母等辈分。 次要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外婆。 当继承权益启动之后,应先由首要顺位继承人们行使继承权利,次要顺位继承人们则保留对遗产的公正份额; 如果首次顺位继承人全部丧失继承资格,才能让位于次要顺位继承人们实现其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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