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死亡妻子还要还款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人需在其继承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全额清偿被继承人应尽之税务义务及债务。
此项规定表明,继承人须以其所继承之财产总额为限,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支付与处理。 若继承财产未能完全覆盖所有债务,继承人有权选择不予承担超过其所获得财产价值的部分债务,除非他们有自愿支付意愿。 当债务人的配偶为继承人时,同样地,她也必须在继承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履行债务清偿责任。 若继承财产数额足以抵消债务,则该名配偶理当负责完成债务支付。 而若继承财产无法满足债务所需,该配偶亦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愿意承担多余于继承财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 因此,综合考虑,债务人的配偶是否需要还债,取决于他/她是否已继承了相应的财产,以及这些财产的价值能否充分担负起清偿债务的责任。 只要继承人继承到财产便需要按照财产价值偿还债务; 然而,若财产的价值无法用来还清债务,则他或她有权利选择不承担超出财产价值部分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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