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房产是否必须公证才能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继承权益的认定并不强制要求进行公证程序。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因继承和受遗赠等行为获得不动产权利的,相关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注册时,提供已签署并公证过的文件或者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同样能够证明合法继承权。 据此,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办理房屋继承转移手续的过程中,公证文件并非必须环节。 然而,在司法实践领域中,鉴于可能会存在多份遗嘱之间相互冲突的情况,难以确认遗嘱真实性及遗嘱效力,因此通过公证方式取得的房产无疑会增强其法律权威性与可信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