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从何时开始生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产继承自被继承人生命终止之时即刻开始实施。
然而,除了实际的生理死亡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亦可通过宣布死亡来设立继承开始的时间点。 例如,对于被宣告已经死亡但尚未找到尸体的人,将以法院判决中判定其死亡的日期作为遗产继承开始的特定时刻。 若存在多位相互间具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无法确认各自的死亡顺序,将默认无人继承财产者首先离世; 若遇几位死亡者辈分各异的情形,则会推定辈分较长之人率先离世。 若是几位死亡者辈分相当,便默认他们是在同一时间内离世,互不产生继承人,由各自的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分别进行继承。 如有继承争议出现,双方当事人可先行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果,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作出最终裁决。 在此过程中,务必留意保证自身主张不过诉讼时效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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