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赠与与遗产继承如何区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的是,他们的时间属性并不相同。
依据法律所规范的继承权仅仅属于继承人的一项期待权益,同时,此种权利并不能在被继承人尚存时即时生效,只有当被继承人过世之后,继承权才能正式成为一种合法的既得权益。 尤其是当健在的父母愿意将房产赠与给子女时,这种行为实际上并非继承,而是称之为生前赠与活动。 其次,从税费方面看,它们也大相径庭。 当个人以无偿名义赠送不动产时,必须支付全额契税(按照目前的税率计算为3%)。 而房屋赠与在大多数情况下则需额外负担个人所得税的20%,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赠与对象为直系亲属、受扶养者或者被赡养者以及继承房屋遗产的正当继承人时,这三类情形可以豁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至于个人通过遗嘱和法定继承方式获取不动产的情况,缴纳契税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作为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承接土地与房屋所有权时,无需支付任何契税; (2)若是非法定继承人,依照遗嘱取得土地、房屋所有权的话,则需要进行契税支付,并且还需另外支付房产产权登记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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