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无效婚姻后遗产继承权如何确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无效婚姻中,一方是没有权利继承对方的财产的。
因为这段婚姻是无效的,所以我们认为这两个人并没有构成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没有所谓的配偶这个身份,那么当其中一方不幸离世后,另一方是无法以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角色去继承他/她所留下的遗产。 根据法律,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包含了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在处理财产问题时,应该先按照他们之间之前的约定来分配财产; 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那就应该进行对半分割,然后剩下的那部分就是遗产了。 接下来,我们需要计算出每个人所能继承的遗产份额,接着按照协议继承、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先后顺序进行合法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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