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胎儿死亡时间对继承权有何影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遗产分配过程中,我们应该尊重并遵守规定,将胎儿应得的继承部分予以保留。
当胎儿顺利降生之后身故故去的话,则他(她)的继承人将会接手继承这笔财产; 然而,如果胎儿在母体内尚未出世便已经夭折离世,那么,这笔财产也会按照法定程序,交由被继承人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 由于自然人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只有在出生的那一刻才正式得到法律认可,因此,还未降生的婴儿是无法拥有民事权利能力的。 但是,当这个小生命降生到人世间后,他们便是拥有了民事权利能力的新的社会主体。 正因为如此,为了维护和保障将来可能成为民事主体的这些孩子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要特别关注和保护胎儿群体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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