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去世后,父亲是否有权处置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房屋产权归属问题时,若该房产被认定为父母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当母亲离世之后,身为财产所有人之一的父亲仍具有相应的权能来处理这处房产,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仅可以对于房产之中属于自身的那一部分进行自由处分;
然而,那些原本应属母亲所有的份额,将自动转化为母亲遗留给她继承人们的遗产。 反之,如这处房产被视作是母亲个人的私有财产,那无论何时,父亲都无权擅自处置,应该严格遵守母亲生前所设立的遗嘱来决定房产的具体去向。 假设母亲并未留下任何有效遗嘱,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她的每位继承人将依据法律程序获得自己应得的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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