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录音遗嘱的正确订立方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录音遗嘱若欲产生法律效力,需满足以下六个基本要求:
首先,该遗嘱必须是遗嘱人亲自进行录制,且需亲口陈述遗嘱的完整内容; 其次,在遗嘱录制过程中,必须邀请两位及以上的见证人出席现场进行见证; 第三,录音开始之时,遗嘱人与见证人均须逐一说明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目前供职的工作单位以及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 第四,作为遗嘱的表述方,遗嘱人还需明确记录制作本份录音遗嘱的具体地理位置与时间,即年月日时; 最后,遗嘱录制完成后,应进行妥善封存,且封面上需要有遗嘱人、见证人签署确认的签字及注明日期,然后递交给遗嘱人或者由见证人妥善保管,以备其后在继承事项发生时进行查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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