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人能否指定遗嘱执行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嘱者享有赋予遗嘱执行人之权利。
遗嘱执行人乃负责落实遗嘱条款与遗嘱实际执行之职责者。 其重大责任包括: 对遗嘱人所有遗产进行清点、分类及登录入册; 妥善保管各类遗产; 按照遗嘱的指示进行遗产分配; 在出现冲突或争议之际,可作为诉讼当事方的身份参与诉讼程序; 同时还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规范并确保遗嘱内容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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