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民事行为不得代理,有何限制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为不可授权他人代办的事宜主要包括:
(1)包含个人特征的民法法律事务。 例如,立定遗嘱、认领养子嗣、舍弃遗产或放弃接受赠与、撰写稿件、预订绘画作品、预订表演活动及缔结或解除夫妻关系等特定的人际交往行为,由于其与个体身份息息相关,故务必需由当事人亲自行使,并不适用代理代理权之行使; (2)涉及内容违反法令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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