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继子女的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存在客观实际的抚养照顾关系,那么他们便能够遵循法律法规,成为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具体而言,以下四种情况均可被视作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 首先,继子女由其继父母承担经济上的支持和供养; 其次,继子女接受了继父母在生活方面提供的扶助以及教育培养; 再者,继子女向其继父母提供金钱等物质方面的支持; 最后,继子女为其继父母在劳动分配及无偿服务等行为中做出重要贡献和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