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有录音是否能视为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这取决于特定情境中的各种因素。
倘若涉及两位或更多见证人在此种场合亲眼所见且在录影记录中详细载明他们的名字或是容貌,以及相关年份月份日期等信息的话,那么这样的遗嘱便是合法有效的。 然而,若遗嘱人身处紧急状况之中,尚可订立口头遗嘱。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方式也需得到两位见证人的充分参与和证实。 只有当危险处境得以解决之后,遗嘱人才有权通过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的方式来确立新的遗嘱,此前早已订立的口头遗嘱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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