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是否有父债女还的明文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并未确立“父债子偿”这一概念或原则。
实际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是确定而明确的,债权债务仅存在于特定当事人之间。 由于作为父亲的欠款人是特定的,尽管其继承人与其具有血脉联系,但他们并非特定的债务人,因此对债权人而言,他们并未承担任何法律义务。 由此可见,“父债子还”的观点缺乏法理依据。 然而需注意的是,若父母去世后遗留下了债务负担,其子女在继承父母财产时,应以所得遗产为限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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