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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产分割是否需要公证,有先后顺序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财富分配的公证事宜,需遵循一定的逻辑先后次序。
在遗产公证方面,理所当然地应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参与公证书。
除非在无法预见且难以抵抗的外因影响之下,第一顺位继承人无法亲自出席公证,那么才可能迎来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机会。
当继承事件启动之后,如有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不幸离世,同时并未宣布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该继承人应分得的那部分遗产将自动转移至其他继承人手中,但前提是遗嘱中对此有所明确规定的情况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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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5:4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