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行为会导致丧失继承资格?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典章的明确要求,公民继承权的丧失可因以下法定情节引发:
首先,为继承人者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则必然丧失继承资格; 其次,若继承人为争夺遗产竟残忍地杀害其他继承人,该等行为也将导致其继承权的丧失; 再次,若继承人为背离生命伦理而遗弃被继承人或对其进行残忍虐待且情节极为恶劣的,亦将面临继承权的剥夺; 最后但并非最次,当继承人采取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等非法手段,且情节及其严重时,同样将遭遇继承权的重大损失。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之后,若是被继承人通过欺骗、威胁等形式,逼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设立、修改或者撤销遗嘱,且情节严重的,也将导致其继承权的丧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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