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公证的财产,夫妻是否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间可依照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享有互相继承对方遗产的权益。
倘若家庭成员中有遗嘱留存,便会根据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 如若无遗嘱留下,便会按照法律所规定的顺序来继承遗产。 在我国,合法的继承对象包括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 其中,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而第二顺位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当合法继承过程启动之后,将优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进行遗产分配,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无法参与继承; 若是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中并无合适人选继承遗产,那么便将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享受此项权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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