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是否会承认父亲自立的遗嘱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亲的意愿表达,若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依法订立遗嘱,那么该遗嘱具有相应有效性。
以下便提供了一个完整的过程指导: 首先,遗嘱应当以父亲本人亲自书写为前提; 其二,遗嘱所阐述的内容应着重于父亲个人财产以及本人财产的详细界定和分配; 第三,完成以上过程之后,请勿忘记在遗嘱文书上签上父亲的姓名,并标注准确无误的时间(包括年份、月份乃至日期),满足这些条件即可使得所立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 如若父母亲因智力障碍或其他原因导致失去行为能力或者仅有部分行为能力时,他们所立下的遗嘱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除此之外,遗嘱中所描绘精神状态必须真实体现出遗嘱作者内心的真实意图,且不得存在任何受到威胁、欺诈等不合法的因素而影响遗嘱的合法性。 同时,任何伪造的遗嘱皆视为无效。 若遗嘱遭受篡改,则篡改之部分将不再具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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