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否保留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承担应有的抚养责任的情形下,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
然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范,若继承人通过积极履行主要扶养职责或长期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而表现出其尽到了特殊的扶养义务,那么在进行遗产分配时,他们将有权获得较多份额的遗产。 相反地,如果存在具有扶养能力且状况良好的继承人却未能履行其扶养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当进行遗产分配时,其应该不会得到任何财产,甚至可能仅仅保留少量的遗产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