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一定要进行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继承是否需进行公证的问题,其实这并非强制要求。
之所以设立公证程序,主要是为了规避在遗产分配过程中所引发的诸多矛盾与纷争。 因此,只要您与其他合法继承人已就各自应得之份达成共识,便无需再进行公证。 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仍不能忽视实际生活中千差万别的家庭环境以及无法预见的未来变化。 为了确保不引起任何不必要的困扰,我们强烈建议各位尽早进行相关公证手续。 这不仅有助于防范潜在风险,同时也是将来可能面临争议时,向法庭提供有力证据的关键环节。 遗产继承,是指在自然人死亡之时,其生前拥有的财产权益便按照法定程序移转至他人手中; 当被继承人离世之后留下的财产便可称作遗产; 按照法律规定或根据被继承人所订制的合法遗嘱获得被继承人全部或部分财产的人则称之为继承人; 最后,这些继承人依据法律直截了当的规定或者按照被继承人指定的合法遗嘱顺利取得被继承人财产的权利,便是所谓的继承权。 鉴于我国法令制度将继承方式划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类型,继承公证自然也就分为法定继承公证和遗嘱继承公证两大层次。 继承公证具有妥善处理继承纷争、降低诉讼频率、保持财产关系及家庭体系稳健和谐等诸多优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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