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家庭仅由婚姻伴侣双方维系,则所有的家庭共有财产均转化为夫妻间互相拥有的财产,在此情况下,共同财产的两份之一可视为死者的遗产。
然而,若家中除了夫妻关系外尚有未成年子女存在的话,他们的日常必需品、因创作而得到的收益或奖赏之物,甚至包括接受赠与、遗赠及继承等渠道获取的财产,在父母离世之时,都需要被单独划出,剩余的家庭财产价值的两份之一可视为死者的遗产。 当子女亲身参与到了家庭共有财产的累积过程中,应当从共同共有的家庭财产中将那些直接参与家庭共有财产积累的子女所应得的份额分离出来,剩余的家庭财产价值的两份之一方能作为死者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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