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能否转让和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居住之权利,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或继承。
对于已设居住权之住宅,应告诫其不得擅自出租,但如双方在事先已达成相关协议者,则可另行考虑。 所谓“居住权”,即是指居住权民事主体根据约定,依法享有占据、使用他人住宅以实现基本生活需求这一目的的一种法定用益物权。 由于“居住权”具备较强的人身依附性,因此该权利严禁任何形式的转让或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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