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去世后财产应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夫妻一方意外离世之后的遗产分配问题时,我们需要明晰的是,并非所有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都会划入逝者的遗产范围之内。
在正式进行遗产分割之前,责任在于确定哪些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以及如何区分这部分财产中属于各自所有的部分与应被纳入被继承人遗产的部分。 为此,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任何情况下,夫妻一方的死亡都不会使所有的共有财产成为其遗产的全部内容; 其次,在进行遗产分割前,我们必须先将共同所有财产中的一半分割出来,这份财产将作为配偶所拥有的个人财产而保留,而剩余的部分,则计入即将离世的那位亲人的遗产之中。 关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定义,它包含了许多方面的内容,例如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益、住宅补贴、住房公积金、破产安置补偿金等等。 因此,为了公平地处理遗产,我们需要从上述财产中区分出一半,让它们归属到配偶的名下,而另一半则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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